当前位置:首页 > 公司介绍 > 正文

城乡建设网查询(城乡建设网查询官网)

来源:梅州日报

执法语言态度恶劣

打电话投诉不回复

回复咨询不耐烦

……

这些机关工作作风问题

你遇到过吗?

  

  记者从市政务中心管理办了解到,该办按照《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行政效能监察监控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梅市府办函〔2017〕151号)要求,对10月份作风效能方面的群众投诉进行了整理汇总和梳理分析,并甄选6起作风效能投诉件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10月受理投诉总量23件

与上月相比减少30.3%

据了解

群众反映诉求不畅、监管不力、

态度不好、履职不当问题仍较多

快随日报君来看看

都有哪些单位被点名了吧!

???

  被投诉单位: 梅州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支队梅江大队

  投诉内容:投诉人于10月18日致电政府热线平台反映梅江区江北黄塘路东八巷有流动摊贩乱摆卖的问题,梅江区城市建设管理监察支队10月19日的处理意见为:确实存在乱摆乱卖的现象,已对档主进行规范教育,责令其整改撤离且今后会加强对该路段的巡查。投诉人表示投诉后乱摆乱卖的现象更为严重,认为梅江区城市建设管理监察支队存在失职的行为,对此表示不满。

  诉求:希望职能部门加强管制乱摆乱卖的现象。

  被投诉单位回复情况:

  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支队梅江大队10月27日回复:

  东八巷位于白围村道范围,并非市政道路,巷口与黄塘路相连接。因该巷道离市人民医院较近,在临近中午时间段出现经营快餐的流动摊档在巷道经营。

  我队管理人员每天都有对黄塘路周边市政道路进行巡查管理,当管理人员巡查其他路段时,流动摊档趁机在道路或者在巷道口占道经营。我们也曾会当地村委干部到现场做思想工作,因群众反映的地点属村道,不属市政道路管理范畴,导致管理难度较大。

  下一步,我队将会同当地政府继续做相关整治工作。

  经该区政管办电话回访,投诉人对该回复表示满意。

  被投诉单位:兴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投诉内容:投诉人于8月2日在兴宁市城区曙光路岁宝百货购买了一排蒙牛风味酸牛奶,共计8元。其称食用完后发现酸奶瓶底部有黑绿色的残留物,故于8月4日将酸奶瓶残留样品送至到兴宁市药监局检测。工作人员称需完好未开封的样品才能进行检测,并表示会到该百货店抽查样品是否存在问题,下个星期再致电给投诉人,但一直未致电给其。投诉人称当时工作人员表示自己经常食用过期酸奶,都无问题,其对此表示不满,觉得职能部门不作为。

  诉求:1、希望有关部门联系其到超市调查,并记录在案,方便以后作为证据;2、检测残留的黑绿色物质是什么成分,对婴儿有无致畸性。

  被投诉单位回复情况:

  兴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0月20日回复:

  我局执法人员于8月4日下午到深圳岁宝连锁商业发展有限公司兴宁曙光店进行检查,该店已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现场未发现“蒙牛风味酸奶”。该店负责人称上述商品已销售完,此前已主动联系生产厂家及供货商与陈先生协商处理此事,并带陈先生的妻子到兴宁市人民医院检查身体,大人及胎儿的检查结果各项指标正常。

  经过对市场的多家超市进行排查,因为该商品保质期较短,在辖区内未发现投诉人所称的“蒙牛风味酸奶”(生产日期:20170718)。但在梅州欧尚超市有限公司找到相近生产日期的“蒙牛风味酸奶”(生产日期:20170729),我局执法人员遂进行抽样,经广州汇标检测技术中心检验,检验结论为:所检项目符合GB 19302-2010要求。(报告编号:WCJ2017080800)

  经咨询梅州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所,无法对投诉人提供的“蒙牛风味酸奶”杯中残留的绿色物质的成份作出判定,也无法判定该物质是否对婴儿有致畸性。

  接到投诉后我局积极与陈先生联系,据陈先生陈述,目前其妻已分娩,母子平安,情况稳定。

  经该市政管办电话回访,投诉人对该回复表示不作评价。

  被投诉单位:大埔县高陂镇城建部门

  投诉内容:投诉人于10月1日早上7:00在大埔县高陂镇中山街平安药店前面的临时摆卖场所进行摆卖,其表示城管刘某生等执法人员在执法时语言态度十分恶劣,在未提醒其不允许在此处摆卖的情况下,直接把菜和电子称给没收,其表示不满。

  诉求:1、希望执法人员刘某生向其道歉和赔偿损失583元(其中菜钱184元、电子称钱199元和误工费200元)。2、执法员刘某生曾经存在乱执法行为(比如乱开罚单、随意没收市民东西等)被开除,不该再次被录取到政府部门工作,希望查处。(其了解到刘某生已有六十多岁,按照劳动法不应该再次被政府部门录取工作,当时还有一名执法人员刘某校也曾经因有打人的行为被开除,不该再次被录取到政府部门工作。)

  被投诉单位回复情况:

  大埔县高陂镇政府10月18日回复:

  经了解,9月30日城建部门主要负责人带队规范市场时已告知投诉人不能在高陂镇中山街平安药店前面的临时摆卖场所摆卖。10月1日早上城建相关人员带队再次到市场规范秩序时,投诉人仍然在该处摆摊影响秩序,在规范市场秩序时一直在播放《致全镇居民的一封公开信》,且经多次劝其到规范地带摆卖无效后,我镇城建部门主管下的执法队为维护市场秩序依法依规采取了临时强制措施,将其摆摊的货物及工具搬上了城建车,后当即已被其搬了下来。据此,对投诉人乱摆乱买严重影响市场秩序的行为,我镇城建部门主管下的市场规范执法队是依法依规执法的,并不存在没收其当天摆卖的蔬菜和电子称问题,更不存在道歉和赔偿损失问题。

  经查,刘某生及刘某校均是城建部门通过公开招聘审查及考试合格后聘请的协管。对刘某生先前曾担任的协管队伍目前已解散,并不存在被开除问题。对刘某校去年在执法中不文明行为,我镇已对其作出了停职一个月的处分,目前已回到原岗位继续工作。

  经该县政管办电话回访,投诉人对该回复表示不满意。

  被投诉单位: 大埔县光德镇政府

  投诉内容:投诉人于10月9日上午10:50拨打大埔县光德镇人民政府的电话(5873525),想咨询上坪村村委会的电话号码,当时由一位男性工作人员接听,回复说没有登记该村委会的电话,便直接将电话挂断,当其再次拨打该号码时却出现了拒接的情况。投诉人对此表示不满。

  诉求:要求该名工作人员给其致电道歉,并提供上坪村村委会电话号码。

  被投诉单位回复情况:

  大埔县光德镇政府10月11日回复:

  经查,群众致电时,接电工作人员因电话线路故障未能正确回复而断线,该工作人员已致电道歉并提供上坪村村委电话号码。

  目前本单位已开展作风效能培训,着力提升服务水平,更好地服务群众。

  经该县政管办电话回访,投诉人对该回复表示满意。

  被投诉单位:大埔县住建局

  投诉内容:投诉人于7月20日曾向政府热线平台反映:大埔县高陂镇直坑口村陶瓷工业园的高陂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于2014年4月向大埔县住建局申请煤气站下属的销售点,但工作人员却以资料不齐全,销售点的地址不合理等理由推脱。在补齐资料及更换地址后,工作人员又以其选用的地址有人投诉为由,至今不予审批。投诉人表示该县桃源镇煤气站没有消防安全设备却能通过审批。大埔县住建局8月28日回复表示对符合设点要求的销售点予以审批,但投诉人表示住建局至今仍未审批,其对此表示不满。

  诉求:希望有关部门尽快处理。

  被投诉单位回复情况:

  大埔县住建局10月27日回复:

  我局会同县城监大队经多次调查核实高陂气站下属销售点,并列出其企业销售点清单,并电话联系高陂气站负责人近期到我局进一步核实确认。

  经核实确认无误,我局将按规定办理。

  经该县政管办电话回访,投诉人对该回复表示不作评价。

  被投诉单位:梅州市卫计局

  投诉内容:投诉人于10月16日上午11:30致电梅州市卫计局人事科电话(2249947),咨询补办护士资格证的事宜。当时有一名女性工作人员接听电话,投诉人表示听不懂她的兴宁口音,后来换另一名女性工作人接听。工作人员已告知其需要带什么资料,但挂机后发现未登记好需要带的相关资料,其再次致电咨询,工作人员称:既然你听不懂我们的话,那你去网上查询或其他途径查找就可以了。投诉人表示该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差,对此表示不满。

  诉求:希望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被投诉单位回复情况:

  市卫计局10月19日回复:

  10月16日上午约11:30时有一市民打电话到人事科咨询护士资格证遗失补办事宜,工作人员告知此项业务需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管理科办理,亦详细告知了其办理的程序。因市民仍不甚清楚,工作人员考虑到此业务不属于卫计部门,为保证答复内容的准确性和清楚度,工作人员建议市民直接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并下载相关材料。这是由于工作人员没有解释清楚缘由造成市民的误解,对此我们已提醒该工作人员注意讲话的表达方式。

  我局也将引以为戒,进一步加强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加强工作作风建设,改进工作方法和工作态度,加强与群众的沟通,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

  经市行政效能监察监控中心电话回访,投诉人对该回复表示满意。

  

  

除了拨打12345热线还有以下方式

点阅读原文前往官网服务平台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